
充电宝“3C认证”新规施行
发布时间: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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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讯(记者 陆燕婷) 为强化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新规自8月15日起施行。
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它是我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国家安全及环境,依法实施的强制性市场准入制度。根据国家规定,正规上市的充电宝必须取得3C强制认证。
新规指出,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新规和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对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按照新规实施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此前已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民航局此前曾紧急发布通知,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据悉,由于3C认证标准的落地时间滞后,市场上流通的充电宝仅部分有3C标志。随着充电宝行业大规模召回行动的展开,3C认证已被市场广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