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的生成与演化——兼论宣誓在中国工会工作中的适用
发布时间: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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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发:《工会理论研究》2025年第3

 

 

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的生成与演化——兼论宣誓

在中国工会工作中的适用

韩建旭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工运研究所)

 

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指的是会员加入某一工会组织时参加的表示自己的忠心和决心的仪式。它不是新鲜事,几乎伴随着工会的产生而出现,不仅西方有,中国也有。笔者通过百度输入“工会会员入会宣誓”“职工入会宣誓”等关键词,均会搜索到大量结果。其中,很多都是全国各地工会开展新会员入会宣誓的新闻报道。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极少。实践探索如此丰富,理论研究又如此匮乏,显然不利于认识和把握工会组织中宣誓的历史和现状。围绕这个线索,本文提出以下问题:究竟是哪些因素驱使宣誓与工会新会员入会联系在一起?其具体演化特征又是什么?入会宣誓在中国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变化?当前是否还适用于中国工会工作?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深入探究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的生成与演化,同时分析中国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的历史、现状、积极作用及适用问题,旨在为研究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提供一种可能的范式。

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的起源与演化

宣誓的本质是一种宣示承诺或约定的仪式。“宣”即表达、宣布的意思;而“誓”是以手持斧钺的形式做出承诺或约定,意味着违背承诺或约定会受到死亡的惩罚。宣誓的出场与延续跟迷信或宗教紧密相关。在原始社会,人“出于盲目的迷信”,“把人的智慧归因于神灵的存在”,认为不遵守誓言将会受到神灵的惩罚。在中国古代民间,宣誓多以“起誓”或“发誓”为表现形态,而在政治军事领域多采用“盟誓”的形式,以祈求神明、上天或祖宗对违背约定的主体进行惩罚。古埃及、古希腊和中世纪的欧洲也都盛行宣誓。近现代以来,在从宗教社会向世俗社会的现代性转型中,宣誓逐渐与迷信、宗教相剥离,完成了祛魅,被赋予现代文明的意涵。

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起源于英国,是现代工会和宣誓互动融合形成的结果。早在工业革命前,英国就产生了工人团体。但这一时期的工人的联合还很分散和弱小,对资产阶级的威胁不大,其发展没有受到过多限制。工业革命后,英国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由于资本家不断增加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度,榨取剩余价值,资本家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界限日益明确、关系日益紧张、矛盾日益加剧。为此,工人越来越倾向于联合起来成立工会,其结社的目的也不再限于工业革命前的那种互助和自我保障,而是更多地向资本家争取权益,现代工会进而产生。但工会在英国经历了一个从不合法、半合法到完全合法的过程。在英国,早期工会处于一种半公开或秘密状态,“以誓词、入会仪式和秘密会社的整套仪式来约束它的会员”,是为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的发轫。

第一,入会宣誓源于西方的宗教宣誓传统。英国的早期工会有两大源头:一是世俗化的工人团体,也就是工人阶级在朴素的反抗斗争中形成的自己的组织,这些组织一定程度上受到社会主义思潮的影响;二是源于基督教互助会、福利会等的工人团体,其在教会的支持下开展活动。在中世纪,“起誓的本质是一种上帝崇拜”,但是“由于上帝并不可见,因此向上帝发誓必须借助人世间具有特定含义的物品获得与上帝的联系,而那些被用于上帝信仰崇拜的物品往往被视为最具神性,能够使得其誓言更为有效”。西方的宗教宣誓传统对于工会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与人们最初在“圣徒遗骨”前向上帝发誓类似,据韦伯夫妇考证,当时英国的建筑工人工会在吸收新会员时往往举行程序复杂的入会仪式,新会员在宣誓前须演唱宗教色彩浓厚的“圣歌”;有的工会甚至要求新会员紧闭双眼,走进一个布满骨骼、剑、战斧的房间,开展入会仪式,其神秘性丝毫不亚于某些宗教仪式。通过借助这些声音和器物符号,工会相信新会员入会后的言行将如同入会时的宣誓誓言般神圣而纯洁,对于调整会员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可以起到应有的效果。

第二,入会宣誓基于早期工会运动的非法性。工会是劳动者结合形成的实体。它必须首先存在,而后才有意义。随着工人运动和工会运动的发展,工人和工会的力量震慑了英国政府,使其感到自身的统治受到威胁。1720—1800年,英国议会共通过9个结社法案,工会的发展遭到限制和打击。特别是1799年通过的《禁止结社法》明确禁止罢工、组织工会和工会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工会是非法的,不得不转入地下或以联谊会、互助会等名义为掩护继续活动。由于不受法律保护、得不到社会认可,工会领导人及会员在从事工会活动时极易遭到逮捕或被处以刑事处罚。因此,很多工会在吸收会员时要求新会员必须保守秘密并发表誓言以显示其对组织的忠诚。例如,英国东北海岸矿工在加入工会时必须宣誓服从工会的命令,不服从或者违抗工会命令将会受“穿心和断肠”的惩罚。通过宣誓这一具有象征意义的仪式来建构自身的权力结构与意义系统,工会找到了认同提升与秩序构建的路径,从而在非法状态下存活下来,发挥了维护工人利益的作用。

第三,入会宣誓旨在对会员进行约束。在英国的早期工会看来,工人加入工会就要尽会员的义务,因此大多数工会对新会员入会设置比较苛刻的条件,以规范和约束新会员的言行,维护全体会员的利益。新会员入会宣誓就是一种限制会员关系的外化表现和若干入会条件之一,而其核心理念是通过入会誓言来表征的。例如,采煤业共济会的入会誓言是“我决不把采煤的技术教给任何人……我绝不承担比我取一份工资所能做的更多的工作……我绝不以夸张的态度告诉别人我能挣多少钱,或在如何短的时间得到这些钱”。成为卢德群体会员也必须遵守入会誓言——“绝不为了个人或者其他人而泄露秘密组织的行动、会议、住所、服装、手势或者其他所有暴露组织的信息,也包括话语、行为、暗示”,否则其“名字和躯体都将不复存在,被人们遗忘和唾弃”,甚至遭到其他会员的惩罚或报复。通过宣誓,新会员明确认识到工会的宗旨和职责及其对会员的言行要求、违反誓言的惩戒措施等。主动的表达或承诺通过在良心上造成的压力而产生效力,成为约束工会会员外在言行的有力方式。

随着西方社会的进步,宣誓逐渐成为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转向对权力的约束、对法律的尊崇及对职责的坚守。同时,在工会与雇主(及代表其利益的政府)的斗争中,前者改变了过去那种消灭资产阶级雇主的目的,更多地趋向于利用既有体制进行协商谈判来改善工人处境,而后者也认识到工人罢工带来的损失,逐渐接受了工会的有益性和合作要求。这促使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演化出新的特征。

一是入会宣誓的对象:从工会到“工会+世俗政权”。通过既定的程序彰显宣誓的对象物,即向谁宣誓,至关重要,因为这体现着宣誓之于宣誓者的根本价值所在。“人们向上帝祷告,是因为这样的对象物凝聚了无上的恩典和永恒的救赎。”在追求自身合法地位的过程中,西方多数工会逐渐“拒绝以暴力来推翻现存制度”。比如,1863年,一个工人代表团指出:“自从谷物法废除以来,我们已经放弃了政治骚动,我们觉得我们可以信任议会。我们努力把晚上的时间用于改善我们的心灵而代替政治行动。”工会斗争策略的调整也在其新会员入会宣誓对象的演化中找到依据:一方面设置程序、符号等要求会员对所加入的工会表达忠诚与认可;另一方面设置表示忠于国家的环节或象征符号,“在誓言、章程等方面向统治阶级示好,表示效忠国王陛下,做到品行优良,不寻求激进变革,避免暴力行为等”。

二是入会宣誓的形式:从神秘到公开。伴随着现代化进程,法律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宣誓的宗教色彩、秘密性质日趋淡化。在此过程中,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完成了两个重要转变。一是从神圣性向世俗性转变。尽管很多冠以宗教名称的工会声称坚持“以基督教的社会道德原则”作为其活动指南,会员入会宣誓亦如此,但与传统宣誓中所蕴含的“神罚”等观念相比,这类工会不再把宗教信仰作为新会员入会宣誓的前提,也不会因为会员不进行宣誓就否认其入会资格。二是从秘密性向公开性转变。原来由于不具有合法地位,在环境复杂的情形下,工会开展活动比较艰难,需要通过新会员入会宣誓来守护,并将宣誓置于秘密或有限度公开的状态。在工会获得合法地位后,组织本身的公开性使入会宣誓得以在更大范围内公开。

三是入会宣誓的内容:从非理性到理性。会员宣誓时所说的话或表达的承诺主要以誓言或誓词的形式呈现,其蕴含着一定的行为规范、价值取向和目标要求。为保护工会组织,以往的入会誓言或誓词大多采用严厉的文字,意图将一种“恶害”加诸宣誓者,为会员未恪守誓言或誓词而背叛工会组织的行为设定“报应”。这种宣誓同发誓或赌咒(诅咒)类似,依赖于感性认识、情感、直觉和主观判断,是非理性的。但在工会的不懈抗争下,不合理的法律规定逐渐被废除,到19世纪后期,工会在西方国家基本实现了合法化,拥有自由活动的权利。因此,会员的“暴露风险”不再攸关工会的生存。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的誓词也更加趋于理性化,剔除了极端的“报应”性质的文本,其内容主要是工会与会员本身的特点、属性和二者的关系。

四是入会宣誓的目的:从纪律约束到契约缔结。以往,出于工会活动和工作保密的需要,入会宣誓过多地强调对会员言行的严格纪律约束,以确保将“自我”与“他者”区别开来。而在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共同体的合法权利越来越被认为渊源于社会契约。工人们为了摆脱被压迫的境地,放弃个体的抵抗,转而通过社会契约建构工会这样一个共同体来进行共同抗争。通过加入工会,会员实际上把属于自己的部分权利让渡给工会,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契约的缔结。在这个意义上,新会员入会宣誓一方面是会员对自己把权利转让给工会的确认,表明会员对工会及其有关活动、代表权的认可;另一方面是对工会组织之于会员个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确认,突出会员对工会代表他们开展行动的监督权。

五是入会宣誓的走向:从程序严格到灵活多元。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会会员的来源日益广泛,其信仰也趋于多样化,这日益影响着新会员入会宣誓的走向。入会宣誓并不能确保会员真正的忠诚,会员还是会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离开这个工会而加入那个工会,这使得新会员入会宣誓日益式微,在形式和内容上也大大简化。在新会员入会宣誓已经消失或者正在消失的工会里,比入会宣誓更重要的是服务会员的实际举措。不可忽略的是,现代西方工会是多元化的存在,各个工会之间存在竞争,工会甚至还要同各种协会、联合会竞争。会员选择加入或退出工会愈加“取决于工会代表和维护会员利益的程度,取决于工会工作的实效”,而不再取决于入会宣誓时的誓言。即使会员在入会宣誓时说得很好,但一旦工会表现不佳,也会面临被会员抛弃的风险。

中国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的出场与式微

近代以降,随着西方工会思潮和实践的传播,中国工人从自发到有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斗争,但成立工会一直不被认可,甚至被视为犯罪行为。直至1919年五四运动,中国工人阶级才以独立的姿态登上政治舞台。经过五四运动的锻炼,中国工人阶级提高了阶级的自觉性和斗争的策略性。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共领导下的工人阶级充分认识到联合的力量,建立起真正的具有现代意义的工会。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过程中,受近代宣誓制度文化的影响,新会员入会宣誓在党领导的工会中逐渐出场。尤其在大革命失败后,党及其领导的工会被迫转入地下,主要活动处于被严格限制或禁止的状态。面对白色恐怖的威胁,党领导的工会加强了对新会员入会条件的限制,“对思想意识落后的工人不许加入工会,而要学习积极、有工作能力、有文化程度的工人,甚至要写自传,举行宣誓、入会仪式,并经农民协会证明,县总工会批准等办法才能加入工会”。宣誓之所以同党领导的工会发生联系,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下所述。

第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宣誓理论与实践的指引。恩格斯强调:“我们把宣誓只看成是一种必须履行的例行公事……宣誓并无损于我们持有的社会主义和共和主义的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指引下成立的国际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在其章程中明确要求入盟盟员必须宣誓。这种宣誓采用“问答式”,先是宣读和说明章程,之后设计了五个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如果入盟申请人全部给予肯定性的答复,那么就说明他或她愿意并保证自己能够遵守盟员的义务,在此基础上,入盟申请人才能成为盟员。该入盟宣誓体现了无产阶级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崇高的目标任务,既是无产阶级政党宣誓仪式的经典源头和精神象征,又是国际工运辉煌的见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宣誓理论与实践,特别是蕴含其中的信仰、立场、选择,是全世界无产者为之奋斗的初心所在,事实上也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会开展入会宣誓提供了指引和参照。

第二,现代宣誓制度文化的社会基础。孙中山在领导民主革命过程中,“参酌古今中外历史与现实,坚持在入党、受职、服军役方面要进行宣誓”。1894年,孙中山创立兴中会并推动开展宣誓仪式,要求新加入的成员左手按《圣经》,举右手进行宣誓。1912年,孙中山公开举行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誓仪式,并宣读誓词,开我国现代宣誓之先河。1919年,在《孙文学说》中,孙中山深入探讨了宣誓的意义,推动宣誓走向理论化,为此后一段时期举行宪法宣誓、公职人员就职宣誓、公民宣誓奠定了基础。这些理论与实践为各界人士接受、应用宣誓制度准备了社会氛围和文化心理基础。以孙中山为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在革命过程中不仅开展工运活动,而且建立工人团体。尽管“社会主义理论比其他一切理论都更深刻更正确地指明了工人阶级受苦的原因”,但由于“资产阶级思想体系的渊源比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久远得多”,资产阶级思想体系会自发地影响并迫使工人接受它。孙中山如此重视宣誓制度与实践,无疑影响了中国早期工会乃至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会,进而促进了两者的结合。

第三,中国共产党入党宣誓的直接影响。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对党员入党宣誓、入党仪式并无规定,但明确党员入党要经过严格的发展程序。1922年,在党中央指示旅欧青年讨论党的青年组织成立事宜的会议上,周恩来提出举行宣誓仪式的建议,强调“我们宣誓不是宗教信仰,是带有政治约束的”。1925年8月,党中央下发《中央通告第五十三号——介绍新党员之变通办法,各团体中党团的组织与任务》,规定“惟新生入学时必须经过入学仪式,并立即编入某一支部”。此后,各地在入党仪式中逐步将入党宣誓作为重要环节,“新党员及候补党员之入党举行入党仪式,在党旗前宣誓”。但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中央并没有出台入党宣誓的统一规定、制发统一的誓词,也没有明确将其作为入党的必经程序。不过,在党与工会的频繁互动中,很多领导人身兼党的工作和工会工作的双重职责,因此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从根本上对工会所采取的办法举措产生了影响。随着入党标准、入党资格的逐步完善以及各地入党宣誓实践的丰富发展,组建工会、发展会员的程序也受到启发。工会在借鉴入党宣誓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入会宣誓,并结合自身特点对誓词内容、仪式程序等进行了调整。

第四,工会自身长期隐秘斗争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初期对于工人加入工会的资格或条件要求非常宽松。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明确指出,“只要是赚工钱的工人,不论男、女、老、少,信仰,地域,种族,国籍,政见,熟练、不熟练等区别,都须加入工会”,“工会不得有收费过重或经过严重审查等办法,以限制工人的加入”。随着革命斗争的深入,为吸引工人、发展工人组织并防止“工头”和其他势力的破坏,党领导下的工会加强了对工人入会的审查。大革命失败后,工人运动遭到残酷镇压和野蛮摧残,大批工运领袖和积极分子被搜捕、监禁或屠杀,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所属工会被捣毁、封闭、解散或改组。为继续开展工运事业、确保会员对组织的忠诚、化解组织的生存危机,不少工会组织开始通过入会宣誓吸纳新会员。尽管抬高了入会“门槛”,但这种“关卡”能够让真正的工人加入党领导的工会,能够让会员对工会的主张有更多的认同,以便迎接更加艰巨困难的斗争。这对于在极端条件下隐蔽自己、积蓄力量,实现工会的新生和壮大,具有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工人阶级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在一段时期内,工会组织将生产建设作为中心任务,其主要工作是“组织劳动、发展生产”,对于会员入会宣誓的实践探索很少。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会组织遭到破坏,新会员的发展程序难以有效落实,开展入会宣誓的实践更是变得不可能。由此,新会员入会宣誓在中国工会组织建设中逐渐式微。

劳动关系新变化与中国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的复生

20世纪后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劳动关系和社会结构出现新的变化,新的社会阶层和劳动群体逐渐产生。在计划经济时期,工会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改革开放以后,在原有职工的基础上,工会工作的对象又增加了乡镇企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新兴产业职工等。这对工会来说,“最直接的冲击表现在工会会员的减少以及工会覆盖范围的改变”。工会一方面要留住既有会员,另一方面要吸引更多新会员的加入。于是,新会员入会宣誓重新走进了工会的视野。例如,1997年,江苏飞驰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就确定了一套入会宣誓仪式:入会宣誓前,组织老职工回忆“飞驰人”以“蚂蚁啃骨头”精神创造的辉煌历史;入会宣誓时,把“进了飞驰的门,就是飞驰的人”作为入会誓词,把“艰苦创业、奋发向上”的企业精神作为宣誓的对象物,并把宣誓场景布置在“飞驰精神”碑墙下。当时,这是企业工会应对股份制改革后职工思想“阵痛”的举措,开展范围有限,仅存在于个别地方或企业,宣誓誓词、场所选择等带有各自的特色,主要将宣誓定位为一种教育方式。

进入21世纪后,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在农民工中发展会员成为工会面临的新课题。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和农民工对工会不了解,入会宣誓不仅能够加强会员对工会运作方式的认识,提升其主人翁意识,而且能够对未建会企业、未入会职工发挥宣传功能,增强未建会企业、未入会职工对工会的认识和理解,起到促进建会入会的作用。这一时期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范围有所扩大,尽管还带有临时性的特征,没有形成惯例或制度规范,但宣誓的定位开始由教育手段向建会入会手段转变。

2012年以来,传统的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数量下降,适应高技术发展、以互联网为劳动工具的工人日益增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表现出“就业方式灵活、群体结构零散、成员流动快速等特点”。他们的职业发展、生产生活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对劳动保障、社会福利制度提出新的挑战,更对工会联系服务职工、开展权益维护提出更高要求。有学者因此提议以入会宣誓等方式和手段来突出“工会元素”,增强会员享受权利与履行义务的自觉性。2014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印发实施,提出在建会入会中可以举行入会仪式。此后,不少工会为入会仪式增加了宣誓程序,有的甚至提出凡有新入会会员的各类基层工会都要举行宣誓的要求。2021年,在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的背景下,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全国各地的工会组织中普遍流行起来。这一时期,各地工会开展新会员入会宣誓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不仅规模大、范围广,而且日益向固定化、长期化的方向发展。入会宣誓开始制度化,在工会组织中形成一股宣誓的潮流,事实上成为组建工会、发展会员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内容,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出台一些相关制度规定。从全国层面看,尽管入会宣誓没有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确认,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正式文件中也找不到相应的表述,但不少文件提出了入会仪式的倡导,为各地探索把宣誓作为入会仪式的一个环节提供了依据和空间。从各地、各产业层面看,一些工会开始模仿其他领域的宣誓实践而出台一些制度举措,对入会宣誓主体、仪式程序、场景布置等做出规定。例如,2019年,四川警察学院工会探索建立了新会员入会宣誓制度,并明确入会宣誓仪式的流程和步骤。

二是参与主体广泛。从组织宣誓的主体来看,入会宣誓由各工会发起,根据工会层级的不同又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在此过程中,新会员处于被动地位,按照工会的要求,在同一时空宣读入会誓词。从宣誓的参与主体来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群体都是宣誓的参与者,特别是在新就业形态领域,入会宣誓更加声势浩大。

三是多形式集中开展。新会员入会宣誓是整个入会仪式的组成部分。在入会仪式前,新会员一般集体参观工运史展馆等,重温历史。在入会仪式上,工会领导人先发言,向新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之后由新会员代表发言,表明入会的意志;最后是隆重的宣誓仪式,新会员代表在工会会徽前高举右拳,跟随领誓人集体宣誓。同时,一些工会还不断丰富入会仪式,把发放会员证、会员手册与提供维权服务“大礼包”相结合。

四是誓词采用《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的内容。《入会申请书》虽然早已有之,但普遍运用于入会宣誓还是在2014年之后。为适应形势任务的变化,2014年4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对申请书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此后不少工会将新版《入会申请书》的具体内容作为宣誓誓词,并在入会仪式上宣读。2018年12月,根据新的工会章程,《入会申请书》增加到92个字,各工会的入会誓词也相应地做了调整。但对《入会申请书》是否等同于入会誓词、是否适用于入会宣誓等问题,笔者并未找到相关的解释。

五是以增强会员意识、提高入会率为根本目的。入会宣誓的出发点是希望每一个新入会会员履行自己的誓言。其目的非常明确,在于增强会员意识,提升会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它既是加强会员工会观念的教育活动,也是新会员自我教育的形式,更是新会员入会率提升的标志,有助于建会入会工作的开展。

新会员入会宣誓在中国工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与适用问题

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的广泛开展引起了社会关注。有人认为,入会宣誓似乎形式大于内容,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工会理应把时间和精力放在为劳动者维权服务上。也有人认为,入会宣誓未尝不是工会增强组织吸引力和会员认同感的有益探索。虽然入会宣誓在身份认同、组织凝聚、言行约束、文化传承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必须看到,目前新会员入会宣誓在中国工会工作中的适用方面还存在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入会宣誓的积极作用

1.身份认同:会员情感认同和理性认同的交汇

入会宣誓本质上是一种仪式。借助言语类(誓词)、行为类(右手举拳)、声源类(领誓、宣誓)的仪式符号以及仪式场景(工会会徽)等,入会宣誓不仅使新会员直观了解中国工会的性质、定位和职责,而且彰显了会员身份的独特性,使新会员感到荣耀与骄傲、“自我”与“他者”的区分和“一群体到另一群体”的转变,从而对工会会员身份归属“引发强大的情感”。通过会员自身的内化吸收,这种情感进入理性的范畴,不断刺激或重塑会员的思想和心理状态,使会员的情感认同转变为思想认同、心理认同,实现对其“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政治引领。

2.组织凝聚:工会“共同体”意识的塑造

在仪式中,人们的思想和情感通过集体欢腾得以凝聚和延续,社会分散状态得到改变,从而起到促进社会团结的作用。即使仪式的参与者对象征符号的理解不尽相同,仪式也可以把人们带到同一个组织的旗帜之下。入会宣誓将新会员聚在一起,使其感受工会的宗旨、主张和行动,产生价值共鸣,构建起会员之间的共同纽带,形塑了会员的工会“共同体”意识,从而达到将会员组织动员起来的目标。这对于促进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团结统一、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推动工会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及做好维权服务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3.言行约束:工会与会员的“法律—道德”双重契约

在入会宣誓中,新会员集体面向工会会徽做出的公开承诺象征着工会与会员之间的契约。这种契约实际上包含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内涵。一方面,入会宣誓强化了工会章程、工会决议的崇高性,表明会员自愿接受工会章程、工会决议及其约定的工会目标任务,明确了工会与会员的权利义务关系,使会员的承诺具有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另一方面,由于其公开属性,入会宣誓构成会员应该履行的道德义务以及为履行或不履行这些义务所担负的道德责任,从而对个体产生道德约束。这使会员个体不得不“从众”地选择履行道德义务、担负道德责任,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以保持同其他个体的一致性。

4.文化传承:工会精神文化的代际传播与再生产

“仪式行动是一种最典型、最有代表性的记忆行动。人们可以通过仪式把那些值得记忆、需要记忆的内容予以固化和程序化。”千百年来宣誓本身的延续与演变有赖于这种文化的代际传承。入会宣誓则通过对工会历史、现状与未来的“仪式性”传播,把誓词、会徽等象征符号所承载的工会精神文化元素(如听党话跟党走、团结统一、维权服务等)传递给新会员,使新老会员之间形成共同而稳定的工会记忆。同时,入会宣誓通过新闻媒体报道、会员的口头相传及有关书籍的记载,向社会大众传播工会文化和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进而吸引一代又一代职工加入工会,并在与社会变迁和时代主题的结合中,完成工会精神文化的创新和再生产。

(二)入会宣誓的适用问题

1.在内在逻辑上:有待契合现代宣誓的要求

一般来说,现代意义上的宣誓意味着宣誓者担任某种公共职务的资格和条件,即宣誓者在履行职务职责前必须进行宣誓,否则其从事有关活动的资格将可能不被认可。在我国,宣誓活动得到法律确认为宣誓制度后,宣誓者通常行使一定的公共权力,其职责履行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宣誓强调了宣誓实施主体和宣誓主体的公共性本位特征,突出了这些主体对人民的承诺及对有关公权力的维护。

从宣誓的内在要素完备性上看,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的实施主体、宣誓主体、誓词、宣誓仪式程序、宣誓场景布置等日益呈现出与现代宣誓制度高度相似的特征,但其在形式上的相似性并不必然导致在内容上的适用性。这种相似性事实上是一种“形似而神不是”的表象,与现代宣誓各要素表征的核心要求还有根本区别。

尽管各级工会在发展新会员的过程中对是否开展入会宣誓比较灵活,可以自主决定誓词、要求、场景等内容,但入会宣誓过程中的宣誓要素其实并不明确。例如,组织和实施入会宣誓的主体是工会,属于社会团体,并不是掌握公共权力与履行公共职责的部门;宣誓主体主要是包括一线职工、农民工等在内的普通职工,同党员、党政干部等具有政治身份或公职身份的人员不一样,而普通职工并不掌握影响社会公平的权力;誓词既没有法定,也没有统一规范;宣誓的对象尚不明确——新会员是向工会宣誓,还是向工会干部宣誓,抑或是向工会会徽宣誓?

2.在法律制度上:合法性基础有待加强

法律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准则,任何权利义务关系都必须由法律规范并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监督。任何工会活动只有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才是最有力的,超越法律法规章程界限的活动则可能越权。也就是说,会员入会方式的创新应当在宪法法律、工会章程范围内进行。当然,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入会宣誓进行探索不是不可以,但入会宣誓要想确定合理边界并发挥功效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能够产生约束力量的合法性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都没有将宣誓的要求写入其中,更没有明确规定新会员入会宣誓的实施主体、宣誓主体、誓词、宣誓要求和程序等。《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2014年)、《关于推进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劳务)企业组建工会工作的几点意见》(2015年)、《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2016年)和《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2021年)等文件仅提出“基层工会可以通过举行入会仪式、集体发放会员证或会员卡等形式,增强会员意识”,对入会仪式的定位也仅仅是“增强会员意识的形式”,并未过度拔高。

尽管这些文件迈出了新会员入会仪式制度化发展的关键一步,但没有对入会仪式实践中的核心环节——入会宣誓和誓词——做出明确规定并加以规范化、制度化。这使得新会员入会宣誓一直没有得到法律或工会章程的确认,缺乏相关法理基础和制度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讲,入会宣誓不是职工入会的前置条件、规定程序和必需步骤,举行新会员入会宣誓不是工会的法定权利,参与新会员入会宣誓也不是新会员的法定义务。因此,实践中的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只能被界定为一种“自选动作”而不是“规定动作”,是一道“选答题”而不是“必答题”,即入会宣誓并非各级工会发展新会员必须开展的活动。

3.在功能定位上:与工会的群众性存在张力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工会的群众性特点决定了宣誓在工会实际活动中并不常见。大多数群团组织的章程对于其成员的加入没有宣誓的要求,其基层组织在建设过程中也鲜有宣誓行为。比较特殊的是共青团(含少先队),对入团(队)宣誓有明确的要求,这是因为团(队)是党的后备力量,入团(队)宣誓是入党宣誓在团(队)中的延伸和展开。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尽管党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需要工会协助制定路线方针政策,需要工会协助政府制定、完善、实施有关法律和政策,工会也被赋予一定的公共任务,但这些不能改变工会的群团性质和基本职责。在我国,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都有自愿申请加入工会的权利,即职工有加入或不加入工会的自由,而有没有参加入会宣誓并不能否认职工加入工会的资格。我们不能说,职工通过宣誓成为工会会员后就能够掌握某种公权力而需要受到监督;也不能说,职工没有参加宣誓就不能成为工会会员,工会就没有义务联系、服务、引导这部分职工。

进一步讲,开展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不仅增加了职工加入工会的程序要求,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工会组织的教育职能。党正是要把那些政治素养还不高、思想意识还不强的工人和劳动者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才能通过工会这个“大学校”对其进行教育、塑造和锤炼,才能提升他们的阶级觉悟,从而更好地引导他们投身到党的事业中。

4.在发展会员上:仍须遵循建会入会的客观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的发展变化都具有规律性。规律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既是客观的,也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组建工会、发展会员也有其规律。会员率下降是当前各国工会组织都面临的难题,仅靠入会宣誓将会员“固定”在工会组织中,既不是长久之计,也不符合规律。职工加入工会的目的在于获得高质量的维权服务,而要求职工宣誓承诺献身某项事业、恪守某种职责、接受某种监督可能有违他们入会的初衷。很多工会开展入会宣誓并未考虑新会员的心理、情绪及接受程度,容易招致新会员的厌烦与不满,甚至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事实上,对于想加入工会的职工而言,即使不开展入会宣誓,他们仍然要千方百计地加入;对于入会意愿不强的职工,工会则需要通过长时间的说服教育来提高其认识,而形式意义上的入会宣誓并不能改变其对工会的看法。

从现实来看,尽管2021年修改的《工会法》明确“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从而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组织中的劳动者组织工会、加入工会提供了依据、手段和形式,但是还有不少劳动者尚未入会,或者出现流动性大(例如,今天入明天出)的现象。生活在复杂而又急剧变化的社会环境中的劳动者在成长经历、学识素养、思想观念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工会组织要将他们凝聚起来,仅通过看似场面庄重的入会宣誓毕竟是一时之举,难以从根本上增强其会员意识及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

结语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工运走向低潮,很多国家的工会会员逐渐流失。对此,大部分国家的工会并非在入会宣誓上下大功夫,而是不断推进其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的变革,力图跳出传统的“蓝领”工人的圈子,通过切实维权、提供服务来扩大吸收会员的范围、壮大工会组织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会在组织建设、发展会员上也面临压力,新会员入会宣誓的复生正是对这一压力的深层次反映。入会宣誓尽管能在长期实践中不断积累并加强会员的身份认同感,提升工会的影响力,但由于其适用问题对它的积极作用形成梗阻,不利于其正向功能的有效发挥。因此,很有必要对入会宣誓进行相应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引导。

第一,加强对入会仪式和入会宣誓的规范。“规范是人类从认识世界、解释世界过渡到改造世界的中介和桥梁,而且是盲目的试错实践和自觉的能动实践的分水岭。”入会仪式是中国工会工作中复杂而普遍的实践活动,假如没有社会规范予以协调和引导,很容易陷入无序状态。因此,一方面,要健全完善相关文件中已明确提出的入会仪式,适时制定入会仪式指导手册,确定入会仪式的定位、目的、流程等,使之规范化发展;另一方面,要合理引导各地入会仪式中的宣誓实践环节,避免盲目跟风,使其既符合工会组织建设的需要,又能满足会员的期待,防止其走向形式化、随意化和庸俗化,确保入会宣誓在法律、章程范围内庄重而有序地进行。

第二,重视入会宣誓的基础理论研究。入会宣誓既是一个实际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对入会宣誓的理论研究能够提供基本的底层逻辑框架,拓展理解的边界。从历史角度,我们可以分析入会宣誓的渊源和演变,梳理宣誓在工会发展史中的“前世今生”,探究中国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的可能性;从学理角度,可以探讨现代宣誓与现代工会的契合度和关联性,研究工会法、工会章程与入会宣誓的法理衔接,分析群团组织与入会宣誓的匹配问题,探究中国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的正当性;从实证角度,可以通过对各地入会宣誓实践的调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分析入会宣誓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实施效果,评估会员对入会宣誓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探究中国工会新会员入会宣誓的有效性。

第三,找寻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工会会员认同感的根本之道。入会宣誓是组建工会、发展会员的手段,做好职工群众维权服务工作才是组建工会、发展会员的根本目的。因此,工会组织只有适应现代社会的新变化和职工群众的新需求,以更加开放务实民主的姿态,通过从管理到服务的理念变革、从线下到线上的技术赋能、从传统到现代的机制突破,推行更加简捷便利、灵活高效的入会程序,展现工会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积极作为,才能让广大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为其说话办事的组织,才能吸引职工群众源源不断地加入到工会组织中来。